副教授、高级实验师、高级技师
主持党政全面工作,分管学生科、安全保卫和团委。
主持纪委工作,分管综合办公室、招生就业办公室。
副校长、化工高级讲师、高级技师
分管教务科、教育教学研究室、实训中心(含信息中心、图书馆)、总务科(含财务室、医务室)和各专业教研室。